沖擊式制砂機在正規(guī)投產前進行啟動是很要的,隨著當啟動達到水準后并經審查達標,沖擊式制砂機的加工能力以及粉碎成效就夠了有保護,沖擊式制砂機的啟動包含空載啟動以及負載啟動兩項內容。
1、按起動程序起動以及停車,各有關連鎖裝置均應達到工藝水準;
2、動錐正向或相反方向轉動(自轉),每分鐘不要大于15轉。
3、齒輪不要有沖擊以及使用壽命性噪音。
4、潤滑裝置工作正常,給油壓力應在0.5~1.5 kg/cm2方面內,回油溫度不大于50℃(有載啟動不許大于60℃)。
5、液壓機械的液壓調控裝置,按其操作程序進行鎖緊;調控卸料口達到運用水準的大小。
6、正常持續(xù)操作時間不要少于2h,通常以達到鑒定水準為止。
1、對空負荷啟動中測試的工程進行負荷測試。
2、負載啟動時間,要正常持續(xù)操作二晝夜(許可短時間停車測試),給礦要慢慢擴大,先少量給到滿載。
3、給礦位置要安裝得當,巖石應勻稱分配在粉碎腔內。
4、在無過鐵狀況下,支承套不要出現(xiàn)跳動,在過鐵狀況下,能順利。
5、沖擊式制砂機在正常粉碎順序中,不要有急劇的震動以及異常的響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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