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生產級配碎石用原材料質量應滿足設計要求,并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(1)粒徑大于1.7mm顆粒的洛杉磯磨耗率應不大于30%,硫酸鈉溶液浸泡損失率應不大于6%;
(2)粒徑小于0.5mm的細顆粒的液限應不大于25%,塑性指數(shù)應小于6。 施工單位每一料場抽樣檢驗洛杉磯磨耗率、硫酸鈉溶液浸泡損失率、液限和塑性指數(shù)2次。
2、基床表層級配碎石應符合設計要求及下列要求:
(1)級配碎石材料由開山塊石、卵石或砂礫石經破碎篩選而成。
(2)級配碎石顆粒級配不均勻系數(shù)Cu不得小于15,0.02mm以下顆粒質量百分率不得大于3%,大于22.4mm的粗顆粒中帶有破碎面的顆粒所占的質量百分率不應小于30%,不得含有黏土及其它雜質。
施工單位在級配碎石生產期間,每工班抽樣檢驗1次粒徑級配、黏土及其他雜質含量、大于22.4mm的粗顆粒中帶有破碎面的顆粒含量。
3、路基過渡段級配碎石應符合設計要求及下列要求:
路基過渡段級配碎石填料粒徑、級配及質量應符合設計要求。碎石顆粒中針狀和片狀碎石含量不大于20%;質軟和易破碎的碎石含量不得過10%。
施工單位每工班抽樣檢驗1次顆粒級配、針狀和片狀碎石含量、質軟和易破碎的碎石含量。
4、級配碎石出場前應進行大干密度試驗。
施工單位每5000 m檢驗1次,當級配碎石材質發(fā)生變化或更換石場時應重新進行檢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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